- · 《幸福生活指南》栏目设[05/28]
- · 《幸福生活指南》收稿方[05/28]
- · 《幸福生活指南》投稿方[05/28]
- · 《幸福生活指南》征稿要[05/28]
- · 《幸福生活指南》刊物宗[05/28]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人民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指出,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加强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用法律呵护百姓幸福生活。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指出,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加强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用法律呵护百姓幸福生活。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省委部署要求,以科学理论为引领,以有效管用为标准,以公众参与为支撑,切实把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落实到地方立法工作之中。
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引领指导立法实践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地方立法完善发展的方向引领和行动指南,切实用以增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指导立法实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坚持贯通“三者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统一体现到法规上。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七有”的要求,将扶贫、养老、教育、医疗方面等项目列入本届立法规划,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增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政治自觉,跟进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及时调整立法计划并督促落实到位。根据党中央决策,组织开展生态环保法规清理,全面清理法规126件、规范性文件9件,并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补充列入立法计划、当年审议通过。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立法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报经省委同意后,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延长生育奖励假期、取消“一票否决”等。根据省委意见,修改工伤保险条例时,为增强工伤职工就医结算便利性,增加了基金间结算的规定。
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做好民生立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通过立法促进补齐民生短板,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家政服务和三大攻坚战等方面出台地方性法规48件,占44%。建立民生立法直通车,根据代表议案建议和人民群众的关切期盼,及时调整补充立法项目。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将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补充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养成和践行,使立法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如制定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将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纳入见义勇为,在国家规定抚恤金基础上,额外颁发高达40至100万元的一次性抚恤奖金。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规规定,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的道德诉求,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修改工资支付条例,完善欠薪单位黑名单制度,将失信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加大惩戒力度。
注重务实有效管用解决群众难题难事
省人大常委会对标对表立法高质量要求,从省情实际出发,以务实有效管用的制度性安排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供长效法制支撑。
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促进补齐民生短板,维护百姓切身利益。如在办理代表议案基础上,研究分析我省应对人口老龄化亟需解决的问题,及时出台养老服务条例,有预见地对养老服务发展作出法理设计,引领推动养老服务充分发展。紧紧围绕关键问题开展立法,大胆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有针对性地破解利益调整的核心问题,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针对红十字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这一关键问题,修订红十字会条例,规定监事会要吸纳有关社会方面代表参加,明确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未经授权不得以红十字会名义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填补法律空白,满足人民群众对文明和谐社会关系的需求。针对火车“霸座”行为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在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率先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文章来源:《幸福生活指南》 网址: http://www.xfshznzz.cn/qikandaodu/2021/0304/679.html
上一篇:王吟佼甘做食品经营安全战线的守门人
下一篇:赛妈的重庆幸福生活